综合费用指标评价法是一种静态评价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建筑工程方案的功能基本相同,而仅须对一次投资和常年使用费进行计算的情况下,采用本方法不受建筑物使用寿命不同的影响。运用该方法,首先计算出该方案每年的使用费,然后按本部门规定的标准投资效果系数,计算出该方案一次性投资逐年回收的资金数量。这两项费用的总和称为该方案的综合费用,以此作为技术经济评价的基础。计算公式如下: Zi=Ci+KiE 式中:Zii——第i个方案的年综合费用; Cii——第i个方案的年使用费; Ki——第i个方案的一次性投资; E——部门标准投资效果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