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医官副使医官寄禄阶。宋置,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翰林医正。 翰林医官副使医职名。隶翰林医官院。
职源与沿革仁宗宝元二年(1039)二月三日始定置(《长编》123)。政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改称翰林医正(《宋诏令》卷163)。
职掌翰林医官院医官使的副贰,佐领院事(《宋会要 ·职官》36之97)。
品位七品(改翰林医正时为从七品)。位次于正使,在直院(直局)之上。以尚药奉御充。
编制宝元二年初定时为二员,元丰之制未变(《长编》卷123、《宋会要 ·职官》36之102) 。
简称医官副使、副使。《长编》卷137庚寅:“比来医官多侥幸求实俸,至有尚药奉御而其入多于医官副使者。”《长编》卷265甲午:“诏翰林医官使、副使并五年一磨勘。医官副使以上,旧无磨勘法。副使遇推恩即改正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