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天文院官署名。宋置,亦称翰林天文局,属内侍省的翰林院。掌观察天象,占候卜筮,以其观察所得与司天监互相关防,以质同异。置天文官、祗应及学生。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并归太史局,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复置。六年(公元1136年)诏翰林天文局学生、诸色人等传报漏泄天象,并依太史局现行条例处治。 翰林天文院内庭官司名。隶翰林院。
编制天文官四员。司辰(武职给使)与学生二十四人(绍兴元年七月复置时,学生为十人)。玉漏额外司辰与学生共十二人。吏人手分一人,以及把门亲事官二人,工匠二人。洒扫灵台、投送文字剩员八人(南宋时有精简)(《宋会要·职官》36之108)。内设有漏刻、观天台、铜浑仪(《梦溪笔谈》卷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