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管理的分级管理制度初任检察官考试制度之一。指为保证初任检察官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对考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考试的宏观指导、考生数据统计、编发考试复习纲要、命题制卷、确定考核分数线、对重大违纪行为的处理等事项;省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报考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考前辅导、具体组织考试、承担阅卷工作、公布成绩等事项;地、州、市及县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报名的组织工作、考前辅导、组织本辖区考生参加考试、通知考生成绩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