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性法规行政法规的一种。行政机关为了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就法律未规定的事项确定管理对象的一定的行为规则。它是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进行的主动的立法活动。只要不违背宪法、法律以及其他行政法规,就可以制定。有别于目的在于实施或补充某些法律规范而制定的行政法规。通常采用的名称有: 条例、决议、决定、规则等。 自主性法规行政管理法规的一种。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等所未规定的事项加以规定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如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即属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