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半成品本企业自己生产并在生产过程的一个或几个阶段上完工,但尚未最后制造成为产成品的中间产品。如施工企业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从事复杂生产的产品,已经完成了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步骤的生产,但还没有成为完工产品的半成品。自制半成品通常需要在本单位继续加工,也可少量对外出售。就其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而言,属于在产品。 在单件小批生产条件下,一般不单独计算自制半成品成本。在大批量生产的情况下,通常要计算半成品成本。企业可以在原有成本项目中增设 “自制半成品”项目,用以计算本步骤已完工的自制半成品,上步骤转到本步骤的自制半成品和本步骤转到下一步骤的自制半成品的数量和成本。自制半成品需要交库存储的,可设置“自制半成品”帐户进行核 算,自制半成品入库时,借(或增)记该帐户,领用或出售时,贷(或减)记该帐户。对于从一个车间直接转给另一车间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成本,应通过“工业生产”帐户进行核算。 自制半成品 自制半成品已完成一定生产加工阶段并经检验质量合格,但未形成产成品的中间产品。如纺织印染厂的棉纱、机器制造厂生产的铸件等。根据产品的性质,有的自制半成品只能在本企业继续加工: 有的自制半成品既可在本企业继续加工,也可对外销售。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应视同产成品。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特点,在本企业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有的需要一次全部转入下一生产阶段,如化工厂; 有的则需要先交半成品仓库存储,待加工时再发出,如机械厂。为了反映库存自制半成品的收发结存情况,应设置“自制半成品”帐户。自制半成品生产完工验收入库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该帐户,发出自制半成品时,以“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计算其实际成本,贷记该帐户。该帐户借方余额表示库存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自制半成品应按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帐户,进行明细核算。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自制半成品的收发核算也可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并设置“自制半成品成本差异”帐户,核算自制半成品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自制半成品所占用的资金,在资金平衡表中,列入“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项目。 ☚ 在产品 外购半成品 ☛ 00007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