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自然后果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自然后果法 自然后果法ziran houguofa就是让儿童从自己所犯错误造成的过失中受到惩罚,从中体验到不快,迫使其改正错误。这是由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思想家、教育家卢梭最早提出的。19世纪英国资产阶级思想家、教育家斯宾塞也主张运用自然惩罚法进行教育。他认为这种自然后果的惩罚可以丰富儿童的经验,使儿童明辨好坏、是非;这种惩罚只是通过事物本身,而非借助他人,是儿童成长发展中必然经历的正常挫折、教训,对于儿童来说是公正的。儿童由于缺乏知识经验,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差,出现错误、过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家长能够正确地运用自然后果法,让孩子体验到错误的不快与痛苦,使子女提高认识,所达到的效果会比家长苦口婆心的说教好得多。应该注意的是,在具体运用中,家长一定要以对孩子身心无伤害为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年龄小的孩子运用自然后果惩罚法会使幼儿印象深刻。比如:小的孩子拿手去摸火苗,感觉到烫手,以后一见到火,他就会记起手的疼痛,不会再去摸。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他们分辨理解事物的能力逐渐增强,家庭教育应当以说服教育、正面教育为主,避免惩罚过多。 ☚ 教育妈妈 铃木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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