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甘风险
英美侵权责任法中称“危险自愿承担规则”。在原告提起的过失或严格责任的侵权诉讼中,要求原告承担其甘愿承担的所涉风险的规则。依此规则,受害人知悉此种风险,并有甘愿承担此风险的必要,且不违反成文法的规定。构成自甘风险的,免除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如在足球场上,所有的参与者都清楚足球运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所产生的一定的人身伤害应该是参与这项运动的必要代价与风险,自愿参与这项运动的人等于具有了自甘风险的明示或默示,因此造成伤害的,免除行为人的赔偿责任。我国虽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已有适用此规则判决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