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拨款核算
建设单位利用帐簿对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拨入、使用和核销的反映和监督。其主要任务是: 反映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的拨入、使用和核销; 监督自筹基建资金拨款计划的执行,保证自筹资金的使用做到“先存后批,先批后用”。应设置属于资金来源性质的“基建自筹资金拨款”总帐及其所属的“待转自筹资金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以前年度自筹资金拨款”等明细帐户和属于资金占用性质的“银行存款”帐户及其所属的“自筹资金户”和“待转自筹资金户”明细帐。“基建自筹资金拨款”帐户的贷方反映基建自筹资金的拨入数,借方反映按规定年终核销数,贷方余额反映拨入基建自筹资金尚未核销数。“银行存款”帐户的借方反映按规定存入银行的自筹资金数,贷方反映自筹资金的支用数,借方余额反映已存入银行而尚未支用的自筹资金实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