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集体创作说
《金瓶梅》作者问题的一种观点简称。首倡者为潘开沛,见1954年8月29日《光明日报》上的《<金瓶梅>》的产生和作者》一文,认为《金瓶梅》“不是哪一个‘大名士’,大文学家独自在书斋里创作出来的,而是在同一时间或不同时间里的许多艺人集体创作出来的,是一部集体的创作,只不过最后经过了文人的润色和加工而已。”具体理由有五;一是在小说中处处可看到说书艺人的语调;二是小说的每一回都穿插着词曲、快板、说唱;三是书中内容重复、穿插着无头脑的情节,前后矛盾、不连贯、不合理;四是全书的结构、故事和技巧并不统一;五是小说中的一些淫秽语言和直接描绘,有说书人创作的特点等等。此说一提出,即引起较大反响,在当时曾展开过讨论。后持类似观点的有支冲,赵景深,蔡国梁等。至八十年代初,徐朔方撰文重申:《金瓶梅词话》“不是个人创作,它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样,都是在民间艺人中长期流传之后经作家个人写定的”。他在潘文所述理由的基础上,又补充了若干新的例证,并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写定者是李开先及其崇信者的观点,后概括为“集体累积型”一说。此说得到不少研究者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