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地方政府
系指在村、镇、市、区、自治专区、州、自治州、边疆区内组成的各级人民代表苏维埃及其执行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苏维埃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苏维埃的执行和发布命令的机关。它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苏维埃从自己的代表中选举产生,由主席、副主席及委员若干人组成。它在本辖区内负行政管理的责任,对本级苏维埃和上级执委会报告工作。它的主要职责有: 执行本级苏维埃和上级执委会的决议和命令; 发布在该区域内必须执行的决定和指示;领导本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 领导其所属的机关、企业和团体的活动; 维护社会秩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