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苏联建筑业职工人数及其保证程度统计对职工的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在统计和计算中,将职工人数分为: 在册人数、出勤人数和实际工作人数。在册人数包括所有固定工、季节工和工作一天以上(包括一天)的临时工的总和。列入在册人数的职工,与本人是否出勤到职无关,但兼职职工不包括在在册人数之中。出勤人数指上班的职工人数,实际工作人数指出勤并工作着的人数。出勤人数与实际工作人数有时不一致,这是因为有时出现整日停工的情况。 表明职工人数一般用一定时期平均在册人数指标。计算公式为:  式中:Gi——每天在册职工人数; TK——按天计算的一个月的日历时间长度。 因为一天的在册职工人数等于一天的出勤人数(CЯ)和缺勤人数(CН)之和,所以上面的公式应为:
在计算长时期内平均在册人数时(一季度,半年、一年),可以根据以往几个时期计算出的平均人数( i),用加权算术平均数公式计算: 式中;Ti——时期的日历时间长度(按天或月计算); i——该时期内得出的中间平均在册人数。 建筑业职工保证程度。指建筑业单位为完成生产计划所必要的职工人数和构成与实际人数进行比较。这是劳动力资源研究中的重要问题。苏联从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起在建筑单位的计划中规定职工人数限额指标。它决定建筑单位在计划期内职工人数的最大数量。限额不能超过,也不能改动。根据建筑单位实际职工人数与规定限额偏离的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可以概括地说明建筑单位生产所需人数的保证程度。计算公式为: 式中:CЛCФ——报告期规定的人数限额和实际职工人数。 还可以采取另一种方法计算工人人数的生产保证程度。即将工人的实际在册人数与按照产品计划而调整的计划人数进行比较(产品计划数可采用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价值),计算公式为:
CПЛ——计划职工人数; CПЛК——按产品计划调整的计划人数; QФ,QПЛ——分别为实际和计划的建筑产品产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