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希1808—1893Hamilton Fish汉密尔顿·菲希。美国国务卿(1869—1877)。生于纽约市,1827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830年起当律师。1843—1851年先后为国会众议员、纽约州州长。州长任内建立多所免费学校,扩大水利系统,对奴隶制扩张表示不满。1851年当选国会参议员。反对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初为辉格党人,后加入共和党。内战时期任联邦政府救济署署长、纽约州防务委员会委员。1869年起任国务卿,任内通过谈判,与英国签订《华盛顿条约》,并解决亚拉巴马索赔案,获得英国赔款1500万美元。还维护了美国在古巴的特殊利益。1877年退休后,仍为共和党内有影响的发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