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瓦多总统
萨尔瓦多国家元首,政府首脑。1983年通过的新宪法规定,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如总统候选人在第一轮中均未得到绝对多数票,则由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总统任期5年,不得连任。总统不在位时,由副总统代行职权。总统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颁布和批准议会通过的法律并监督其执行,向议会提出国家预算草案,召集议会特别会议; 任免政府各部部长,领导政府工作,在内阁协助下行使行政权; 统帅、组织武装部队和保安部队,负责国家安全和国内治安; 对外代表国家,指导外交事务,任命驻外使节,与外国谈判,签署国际条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