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厅
澳门消防队属下负责执行灭火工作,并在发生危及人命和财产的灾难及其他事故时提供救助的部门。行动厅下设中央行动站、黑沙环行动站、妈阁行动站、氹仔岛行动站、路环岛行动站、通讯中心和文书处理暨档案科。各行动站的职责为: (1) 执行灭火工作,并在发生危及人命和财产的灾难及其他事故时提供救助;(2) 对病人及遇难人士提供救助; (3) 记录每日发生的事故; (4)保养及维修获分配的一切器材及设备; (5) 保持由其负责的器材的财产清册的最新资料; (6) 编制有助于部门运作的建议书及报告书; (7)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文书送交行动厅; (8) 协助技术厅进行查验、试验及监察等工作; (9)应消防学校的要求,辅助其训练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