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御史台
官署名。元代置。掌察一方诸路州县百官善恶政治得失之事。为御史台的派出机构。《元史·百官志八》:“行御史台,至正十六年(公元1356年)九月二十八日,命太尉纳麟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御史大夫,以次官员,各依等第选用。是日,御史台奉旨,移置行台于绍兴。十二月,合台官属,开台署事。是年,置河南廉访司于沂州。十八年,御史台奏准,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权于建宁路开司署事。二十二年九月,权置山北廉访司于惠州。二十三年六月,济南路复置肃政廉访司。二十五年闰十月,御史大夫完者帖木儿奏:‘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衙门,尝奉旨于绍兴路开设,近因道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等处,凡有文书,北至南台,风信不便,径申内台,未委事情虚实。宜于福建置分台,给降印信,俾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各道文书,由分台以达内台,于事体为便。’有旨从之。十一月,仍置河东廉访司于冀州。”
官署名。元置,亦称外台,为御史台的分司机构。其制肇始于唐宋。唐肃宗时置东京留台,以中丞为台长;宋代在西京洛阳置留司御史,其官署称为西台。金于皇统二年(公元1142年)亦曾制定行台官品,惟行御史台的组织情况金史未载,元世祖至元中因江南与陕西政务纷繁,便先后设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与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前者简称南台,后者简称西台,其职掌与设官均如中央的御史台(简称内台),顺帝时又有福建分台的设置,其制未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