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科目
“表内科目”的对称。银行会计报表以外的科目的简称。用来核算业务已经发生但尚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化,或不涉及资金增减变化但已发生权责的业务事项的会计科目,即为表外科目。如银行受理委托收款结算,在款项未收妥前,尚未涉及银行资金增减变化; 银行代客户保管有价值物品,不涉及银行资金的增减变化等。因此类业务银行已承担了责任,故需在资金平衡表外设置专用科目进行核算。对表外科目,采用单式记帐法,业务发生记“收入”,业务减少记“付出”,余额表示未销数额,总是在收方。采用这种方法,不完全用货币量度,也不要求平衡。现有表外科目可概括为三类,代保管有价值物品、空白重要凭证和各种有价单证以及各种资金分配额度(指标) 等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