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性犯罪expressive offense
与“工具性犯罪”相对。为表达某种情绪或思想实施的犯罪行为。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者来说,犯罪行为本身就是目的。表达性犯罪大体上可分为两类: (1) 表达异常的情绪,如愤怒、怨恨、厌恶、烦闷、恐惧、性冲动、享乐等。往往是由贫穷者和下层阶级的人为了表示他们对社会的愤怒、挫折和不满而进行的暴力性犯罪。大量的青少年犯罪即由异常情绪引起。(2) 表达独特的思想,如对社会的观点、对政府的态度等。导致的犯罪主要是政治性犯罪,如造谣诽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以危险方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