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压缩国营企业管理费的暂行规定
1981年1月29日国务院发布。 为了进一步贯彻1980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通知》,针对当时全国工、交、商企业的公用经费开支太大、管理不严、浪费严重的情况,而制订的关于压缩企业管理费的规定。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对企业管理费要实行专项核算和管理;对企业要下达节约公用经费指标;节约办公费用;节约差旅费、会议费开支;减少非生产用车;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文明生产,讲求实效;严格控制招待外宾的开支;控制公司的管理费;加强群众监督;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