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留守司御史台官署名。
职源唐朝有东都留台,是为置留守司御史台之始(《唐会要》卷60《东都留台》)。宋初已置西京留守司御史台(《玉海》卷162《元祐御史台》)。南宋罢(《宋史·职官志》4《三京留司御史台》)。
职能初为前执政官休老养病之所,除国忌例行拜表行香公事之外,实无所事事;所谓纠举郡政遗失,亦多不举行。熙宁二年十二月后,留台增员,用以安排不拥护新法而退下的监司以上官员,如司马光判台十七年,已非宋初优老之制(《宋会要·职官》17之39、《石林燕语》卷4)。
编制❶初,管勾留台事一人,知河南府兼管勾一人。如三品以上官充任,则称判留台事。 ❷熙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增管勾官或权判一员。吏额有令史、驱使官、知班等(《宋会要·职官》17之38、39)。
简称与别名❶留台。《石林燕语》卷4:“两京留台皆有公宇,亦榜曰‘御史台’。” ❷西京留台。《邵氏闻见录》卷11:“公(司马光)果辞诏命,乞西京留司御史台,以修《资治通鉴》。……司马温公为西京留台。” ❸西都留台。《邵氏闻见录》卷18:“熙宁初,宗道自西都留台领宫祠以卒。” ❹西京留司御史台。全称应为西京留守司御史台,然宋人多习称留司御史台,留守司御吏台反罕用。《宋史·职官志》4《三京留司御史台》。《宋会要·职官》17之38:“诏西京留守司御史台置令史、驱使官二人。” ❺外台。《宋史·吴育传》:“以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司御史台。外台不领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