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1986年9月28日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 共8个部分:(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3)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4)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纪律教育;(6)普及和提高教育科学文化;(7)马克思主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地位、(8)党组织和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责任。《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渗透在整个物质文明建设之中。 《决议》对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