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神经检查opticus nerve test
检查视神经有否疾患的一种方法。视神经功能为传导视觉。它包括反射功能、视力、视野和眼底。其视力分远、近视力两种。病人坐在视力表5m的距离,两眼分别顺序自上而下读表上的符号,直到不能辨认的一行为止,其前一行即代表病人的视力。视力表上标有0.1~1.5不等的符号,如病人不能辨认最大符号时,令病人向视力表移近,直到能辨出第一行最大符号为止,按公式:视力=0.1×距离/5,算出视力。测试近视力时,视力表置于受检者眼前30cm处,检查方法同远视力测定,正常远近视力为1.0,小于
1.0为视力减退,远视力减退到0.5m处仍不能辨认视力表最大符号时,可伸手指于病人眼前,令病人数指。如数指亦不能,则将手在病人眼前摆动,如能辨认则记录为眼前手动。否则,进暗室测验光觉。当光觉完全丧失时,称为失明。视力减退或失明,需排除白内障、角膜混浊、屈光异常等眼部疾病。视野,系指眼球凝视不动时所见的空间范围。常用的检查法有视野对向检查法、视野计检查法、盲点的测定、眼底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