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指运用法律手段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是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而出现的一个新的法律课题。计算机软件大致可以划分为三类: (1) 系统软件。(2) 应用软件。(3) 数据库。系统软件由于具有与计算机本身的不可分割性,一般有可能同计算机一起享受专利法的保护。应用软件的法律保护是目前一个争议很大而又有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很多国家先后决定适用版权法为此类软件提供保护。但以版权法保护计算机程序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传统的版权法只保护作品的形式,不管内容如何。而对计算机软件如果仅保护软件的形式,对某些软件所有人来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保护软件的内容不被他人非法使用,才是所有人所要达到的真正目的。这一点是版权法难以做到的。另外,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是公开性的,而计算机软件一旦公开,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时再用版权法加以保护就更加困难了。基于上述原因,一些国家在版权法之外还采用其他一些法律对计算机软件实施保护,如专利法、商标法、商品秘密法等。此外,还有一种设想,即制订专门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法。1979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布了9条《保护计算机软件示范法条例》供各国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