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的起点烈度。抗震设防是指对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和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以求达到抗震的效果。其依据是设计烈度。实践表明,要求建筑物经强烈地震后完整无损,不仅要大量增加设防投资,有时在技术上也存在一定困难。考虑到强震不是经常发生的,所以我国“抗震设计规范”规定,建筑物经抗震设防后,在遭遇的地震烈度相当于设计烈度时,建筑物的损坏不致使人民生命和重要生产设备遭受危害,建筑物不需修理或经一般修理仍可以继续使用。即所谓“小震不坏,大震不倒”。 由于6度及6度以下地区,地震对建筑物的损坏影响较小,根据我国具体情况,以设计烈度7度为设防起点,即小于7度时不设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