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评唐朝对降敌者以六等定罪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评唐朝对降敌者以六等定罪安史之乱,唐朝之臣有的投降于贼,为虎作伥。至德二载(757),唐朝对部分叛者加以处理。有人主张一概处死。李岘认为,这些人多是亲贵及其子孙,如果一概处死,“恐乖仁恕之道”,“且河北未平,群臣陷贼者尚多”;如果从宽处理,“足开自新之路”,若是尽诛,“是坚其附贼之心”。唐肃宗采纳了李岘的建议,“以六等定罪,重者刑之于市,次赐自尽,次重杖一百,次三等流、贬”。按此办事,陈希烈等罪臣赐死。或传尚陷贼者闻知陈希烈等处死,便罢了悔过之念。肃宗了解了这个情况,也很后悔。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