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文明村镇
1989年,由省建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农经委、省文明建设办公室、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湖南农村报社联合成立评委会,对各地州市推荐的集镇和村庄进行检查、评比。桂阳县黄沙坪镇、临澧县合口镇、衡东县石湾镇、南县茅草街镇、醴陵市王仙镇、攸县酒埠江镇、邵阳县五峰铺镇、湘乡市棋梓镇、芷江县新店坪镇、怀化市桐木乡镇、吉首市马颈坳镇、津市市新洲镇和东安县鹿马桥镇等13个集镇被评为“湖南省村镇建设文明集镇”; 临澧县修梅乡太平村、华容县潘家乡治河渡村、株洲县均坝乡柏树村和衡阳市郊区东阳渡乡兴湘村等4个村被评为“湖南省村镇建设文明村庄”。推荐上报建设部的黄沙坪镇、合口镇、石湾镇和太平村、治河渡村、柏树村分别获“全国村镇建设文明集镇”、“全国村镇建设文明村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