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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三司下属机构。掌征收汴京诸寺、邸店、庄园赢利事务。太宗雍熙四年(987)置。以寺务司官兼管。
官署名。宋雍熙四年(公元987年)置,掌征收京城诸寺、邸店、庄园赢利之事。听命于三司,而由寺务司兼管。参见“寺务司”。
官司名。隶三司,由寺务司官兼领。
掌京师诸寺(包括大相国寺)、僧院、道观、邸店、庄园应纳官府之衣钵钱物、房钱、课额等钱物(《宋会要 ·职官》25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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