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尔曼,罗杰1721—1793Sherman,Roger.法官、政治家。生于马萨诸塞殖民地。1743年移居康涅狄格。曾任县土地测量员,学过法律。1755年、1756、1758—1761年和1764年—1766年任康涅狄格殖民地议会议员,1766—1785 年任参议院议员。1766、1767年和17 3、1788年任康涅狄格殖民地高等法院法官。1774—1781年、1783年和1784年任大陆会议代表。曾协助起草独立宣言,并在宣言上署名。还曾协助起草邦联条例和联邦宪法,并在这两个文件上署名。1784—1793年任纽黑文市市长。1781年任费城制宪会议代表。1788—1791年任国会众议员,1791—1793年任参议员。 谢尔曼,罗杰1721—1793Roger Sherman政治活动家,法学家。生于马萨诸塞的牛顿。后移居康涅狄格。当过鞋匠、店主、土地测量员、律师。曾为康涅狄格议会众议员、参议员,并任康涅狄格高等法院法官(1766—1788)、大陆会议成员(1774—1781、1783—1784)、康涅狄格公安委员会委员、纽黑文市首任市长(1784—1793),1789—1791年、1791—1793年先后为国会众议员、参议员。为《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也是唯一在《一七七四年联盟条例》、《独立宣言》、《邦联条例》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所有4个重要文件的签名者。参加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提出《康涅狄格妥协案》。极力推动各州批准宪法,并反对在宪法中附加修正案。支持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承担各州债务的政策,主张将西部公共土地出售给定居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