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决算收入审计
对各级财政决算收入事项的审核、稽查。其主要内容: (1) 预算收入是否严格划分预算年度,属于本年的各级财政预算收入是否按照国家政策、预算管理体制和一般缴收办法,及时足额地缴入各级国库,编入本年决算; (2) 有无违反政策,多收乱收或挪用预算资金截留国库收入,把预算内变为预算外的情况; (3) 各级总预算之间的分成收入划分是否正确,应解缴上级预算的款项,是否已按各级预算收入划分的规定和结算比例上缴;(4) 分成收入和固定收入之间有无故意混淆,因而多留本级财政分成收入的情况; (5) 收入退库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应列为预算支出的款项,是否作冲减收入处理,企业亏损退库有无虚报乱退。对于收入退库的审计,应重点审查各级地方财政部门有无越权退库的事实。对于一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退库,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当地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6) 核实赤字的真实性,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如果发现违反政策和财经纪律而人为制造赤字决算,应予以纠正。要分清产生赤字的原因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还是主观上管理不善。发现如此情况必要时可延伸到重点企业、事业单位,从审核微观的财务收支中揭示其带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促使财政部门加强宏观控制,使地方财政出现赤字的情况逐步减少,趋于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