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委员会
亦称革命军人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一级建立的全体军人的群众组织。由全连军人大会选举产生,经连队党支部委员会审查批准。 一般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军人委员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民主制度的重要体现。 其任务主要是,组织全连军人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以及文艺、体育等活动,增强团结,巩固纪律,活跃连队,提高战斗力。军人委员会创建于解放战争时期,在此之前是士兵委员会。 1949年12月中央军委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革命军人委员会条例(草案)》。1961年11月17日经修订正式颁布,对军人委员会的性质:职权、任务、工作原则和隶属关系等作了明确规定。军人委员会在连队建设中发挥著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