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的确定建筑企业从银行取得的贷款有三类,即: 流动资金贷款、投资贷款和专用贷款。一般地,贷款期限是用款期加还款期。需要计算确定的贷款期限主要是投资项目贷款期限和超定额储备材料贷款期限。其计算公式为: 投资项目贷款期限=投资使用期+归还投资贷款期。 归还投资的期限=投资贷款总额÷(全年可用还本付息资金数 式中, 是还款期平均每年支付利息额。 超定额储备材料贷款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 (1)按定额流动资金计划周转期确定:本次超定额贷款期限(天数)
 (2)按本次贷款直接采购的材料消耗进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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