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农业发展纲要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农业发展纲要 毛泽东主持制定的我国农业发展规划。 具体是指《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这个草案是中共中央在1956年1月间提出的。 1957年10月公布修正草案。1960年4月经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作为正式文件颁发。 纲要全文共40条,提出了我国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副业以及农村商业、信贷、交通、邮电、广播、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农业发展纲要,是在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蓬勃发展的高潮中提出的。 其中心是:要求在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迅速地、大量地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发展农、林、牧、副、渔等生产事业。特别要求在12年内,把粮食每亩的平均产量,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70多公斤增加到200公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104公斤增加到250公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地区,由1955年的200公斤增加到400公斤;把棉花每亩的平均产量,由1955年的全国平均17.5公斤皮棉,按照各地情况,分别提高到30公斤、40公斤和50公斤皮棉。 实现上述目标,到1967年,粮食的全国总产量将比1955年增加一倍半以上,棉花的全国总产量将比1955年增加两倍。农业发展纲要的提出,对我国农村、农业和工业的发展起过一定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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