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地区差价
同种同质的农产品在不同地区的收购价格差额,若用百分数表示,则称“地区差率”。 在我国,农产品收购地区差价形成原因是: ❶ 不同地区生产条件不同,生产同一种农产品所需社会必要劳动量也不同; ❷ 产地到销地距离不一,运输条件不同,所耗费的运杂费也不同。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状况,对边远地区某些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规定了高于其它地区的合理的收购价格,即保护价格;对有的农产品实行全省一价,分片订价或运费补贴等办法,把农产品收购地区差价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这对促进边远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都有一定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