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一本主义
亦称“预断排除原则”。检察官对刑事被告人提起公诉之际,除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书外,不得提交任何有可能使法官产生预断的其他文件的原则。日本刑事诉讼中特有的一项追诉原则。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依照日本刑事诉讼法的第256条规定,检察官向管辖的法院提起公诉时,起诉书不得添加可能使法官产生预先判断的文书及其他物件,或引用该文书等的内容。日本法学界对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有不同看法。持赞成的观点者认为,它可以防止法官产生预断,有利于裁判实现公正;持反对的观点者则认为,它有碍于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