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名教而任自然魏晋玄学家的一种政治法律观点。“名教”,即封建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和伦理道德。“自然”,指事物的总规律,亦称做“道”、“无”。玄学家阮籍、嵇康等不满司马氏集团的残暴统治,消极地主张取消一切政治作为。认为“名教”与“自然”是对立的。幻想一种无君无臣,以至于无矛盾、无斗争的和谐社会。阮籍在《大人先生传》中说:“君立而虐兴,臣设而贼生,坐制礼法,束缚下民”。从而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即摆脱一切政治法律制度、伦理道德的束缚,以求精神上的自我解脱。嵇康《嵇中散集·释私论》说:“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 越名教而任自然(参见“名教与自然”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