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提举学事官差遣官名。北宋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诸路选监司官有出身人一员兼(《宋会要·崇儒》2之9)。如荆湖南路转运判官兼提举学事元书(《长编拾补》卷24辛酉)。崇宁四年十一月四日,诸路设专职提举学事官(《宋史·徽宗纪》)。南宋绍兴十三年九月后沿置,多由监司官进士出身人兼。总督本路学政。一路一员(《宋会要·崇儒》2之7、9、13)。
简称❶提学、提举学事。《挥麈后录》卷10:“其父宣和中尝为广东提学以卒。”《宋会要·崇儒》2之13:“大观三年二月十六日,提举黔南路学事戴安仁言:‘今来既有提举学事,新民教授乞一就提举学事司奏辟。’” ❷提举学事官。《宋诏令》卷157《罢提举河北东路学事叶常御笔手诏》:“常身为提举学事官,乃不知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