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货物及其监管
仅指由外国启运,到中国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后,不通过中国陆地再运往国外的货物。转运货物必须是持有通运或联运提货单者; 在进口载货清单内已经注明是转运货物者; 持有普通提货单,但于起卸前向海关声明转运者; 误卸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经理人提供确实证件者; 因特殊理由申请转运,经海关核准者。符合条件的转运货物在出境前,报关人员应填制 《外国货物转运准单》表格一式3份,向海关申报,并在海关监管下换装运输工具出境。外国转运货物在中国口岸存放期间,不得开拆、改换包装或进行加工,必须在3个月内办理海关手续并转运出境,否则,由海关按规定提出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