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对待、破对待
谭嗣同哲学命题。辨对待是要分析矛盾的产生及其双方的情况,破对待则是要消解矛盾。《仁学》十七: “有此则有彼,无独有偶焉,不待问而知之,辨对待之说也。无彼复无此,此即彼,彼即此焉,不必知亦无可知,破对待之说也。”谭氏虽然看到世间种种矛盾对立的现象,但由于受相对主义影响,将矛盾的产生归结为主观“我见” 的产物: “何以有大? 比例于我小而得之。何以有小? 比例我大而得之。然则但有我见,世间果无大小矣。多寡长短久暂,亦复如是。”所以尽管谭氏也主张要明辨学 (逻辑学)、算学、格致,但其破对待的方法还是主观的、神秘的: “苟不以眼见,不以耳闻,不以鼻嗅,不以舌尝,不以身触,乃至不以心思,转业识而成智慧,然后 ‘一多相容’、‘三世一时’ 之真理乃日见乎前,任逝者之逝而我不逝,任我之逝而逝者卒未尝逝。真理出,斯对待不破以自破。” (同上书) 企图用主观的冥想化解客观存在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