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GB3792·3—85
我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文献著录总则》(GB3792·1—83),并参照《国际标准书目著录(连续出版物)》〔ISBD(S)〕第一标准版的原则,结合我国出版物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国家标准局于1985年2月12日颁布,198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它适用于编制国家书目及各种类型的目录。它规定了连续出版物的著录项目、项目顺序、项目标记符号,用以组成统一的著录格式。其主要著录项目共有九大项:题名与责任者项;版本项;卷、期、年、月或其他标识项;出版发行项;实体描述项;丛刊项;附注项;国际连续出版物号与获得力式项;馆藏项。其著录格式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