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贯
指句子中各成分内在的配合和综合、系统的安排。陈望道《文法简论》:“配置所有组成部分之综合的、系统的安排,这是条理上的关系,我们称为‘通贯’。例如: ‘他忽然走了’ 一句中,‘他’ 和 ‘走了’ 直接发生关系(是串合关系),‘忽然’ 和 ‘走了’ 又发生直接关系 (是附加关系)。‘他’和 ‘忽然’是间接的关系。” “通贯是从综合的整体来看的,从部分和整体的关系来看的,是讲成分与成分的连贯,属于句法。”“通贯是组织的内容,比较注意意义。”“通贯有串合法式、附加法式、穿插法式等三种法式,在这些法式中还包含有主要、次要;直接、间接;大局、小局; 内部、外部等关系。”例如:“我又看见他在写信”一句中,“他在写信”对全句来说是大局中的小局,“我又看见他在写信” 是大局,“他在写信”是小局;“他”与“在写信”的配置关系是内部关系,对“我又看见”来说是外部关系; “又” 对“我”是间接关系,对 “看见”是直接关系;“又看见”中的“又”是次要的,“看见” 是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