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专区
1949年湖南和平解放后设置。专员公署驻邵阳县城 (今邵阳市区)。辖邵阳、武冈、新宁、新化、隆回、城步6县。1950年置邵阳市 (县级,以邵阳县城关镇及祭祺、佘湖、板卜、城北、田江渡等五乡为其行政区域)。1951年分新化县地置锡矿山特区 (县级)。1952年分邵阳县东部地置邵东县,又分邵阳县东北部和新化县东南部地置新邵县,分武冈县地置洞口县。撤销锡矿山特区入新化县,以原益阳专区所辖湘乡、双峰、涟源3县划入邵阳专区管辖。1958年以黔阳专区所辖之绥宁县划入邵阳专区。1965年湘乡县划入湘潭专区。辖邵阳市、新邵县、新宁县、洞口县、涟源县、邵东县、武冈县、隆回县、双峰县、邵阳县、绥宁县、新化县、城步苗族自治县等1市12县。1968年改称邵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