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柏村谈“大陆工作六原则”
1991年6月25日,台湾当局 “行政院”院长郝柏村在 “大陆委员会”主办的 “行政院所属各机关大陆工作研讨会” 开幕式上,对两岸关系的发展及台湾在大陆工作的推展,发表了六点原则及看法。其要点为:(1) 和平统一中国的目标在一个中国的基本政策下,台湾与大陆必须要走向统一。(2) 台湾与大陆的关系必然要向前走的,没法倒退的,但要兼顾主客观条件,绝不能一厢情愿,要有目标、有弹性。(3) 此次研讨会特地邀请大陆学者及专家来演讲,就是为了让大家了解两岸的差距及问题何在,并依此研拟大陆政策。(4) 台湾与大陆关系的发展必须坚持对等、法律主权及合作善意 “三项原则”。(5) 台湾与大陆关系的发展是以渐进、谨慎、理性、善意的态度,但也是主动、积极的。基本上有两点要求,“一为确保2000万台湾同胞的安全与福祉,另一是以自由民主的思想影响大陆”。(6) 强调和平民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