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管物资即“二类物资”。
部管物资见“工业经济”部分“部管物资”。 部管物资是指国务院各部管理、分配仅次于统配的主要物资。是指那些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比较重要、也需在全国统筹安排和综合平衡的物资,包括一些专用原料、中间产品和专用设备。如燃化部主管分配的汽油、柴油、煤油等石油产品;建材总局主管分配的玻璃、油毡等;冶金部主管分配的铁矿石、冶炼专用设备等;建设部主管分配的建筑施工机械;公安部主管分配的消防车和消防器材及教育部主管分配的教学仪器等。 部管物资平衡调拨办法同统配物资,在全国进行平衡分配。通常采用“统筹统支”和“地区平衡,差额调拨”办法或两者兼有之的分配办法。 明显看出,这种管理和分配办法,为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的物资供应起过一定作用。但最大的缺点是统得过死,不利于物资生产部门和使用单位积极性的发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部管物资的品种、数量将逐渐减少,逐步变为地方管理和分配,有些则由物资生产部门与使用单位直接挂钩,按价格规律自动调节供需关系。 部管物资ministry controlled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