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伯克官名。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铺子”,引申为“驿站”。职司各地文书,兼理外使供给。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至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裁撤。 都官伯克 都官伯克维吾尔族官名,又译都管伯克、都观伯克,最高级的称喀喇都官伯克,专管文书往来,使者宾客的招待事务。清朝平定新疆后,在维吾尔族地区实行伯克制,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规定,都官伯克的官阶为五品至七品。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废止。 ☚ 密拉布伯克 纳克布伯克 ☛ 都官伯克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