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业余体校
1961年,长沙市北区、岳麓区、湘潭韶山区、衡阳市、醴陵县、衡山二中及省体育场等7单位办的业余体校为省属重点业余体校。这些业余体校有专兼职的校长或教导主任和教练员; 有较全面的教学训练和规章制度及完善的场地设施,省体委对这些业余体校,除在经费、器材方面给予资助外,还在训练方面予以指导。1973年根据全国体工会议精神,湖南确定试办半读半训的重点业余体校。1974年省体育场、衡阳、株洲市三所业余体校首批被定为半读半训的重点业余体校,1992年调整全省业余训练管理形式,由原来的高、中、初级层次划分和管理,改为按省、地(市)、县级层次划分管理并制定了业余训练暂行管理办法,1995年县级重点业余体校51所,地、市级16所,为省运动队输送了大批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如省体育业余体校从1960年创办以来,向省运动队输送了300多名运动员 (不含原体操班),他们中有跳水名将奥运会金牌获得者熊倪、世界冠军彭园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