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物 > 刑罰類 > 刑名部 > 墨劓 > 剕宫 > 鋈足 鋈足 wùzú 刑罰名。對犯人足部施刑。一說即刖足。見於秦朝。類後世之“釱足”。《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臣邦真戎君長,爵當上造以上,有罪當贖者,其爲群盗,令贖鬼薪鋈足。”又“葆子□□未斷而誣告人,其罪當刑城旦,耐以爲鬼薪鋈足,耤葆子之謂也。” 施于手脚的酷刑 施于手脚的酷刑砍去手或手指:断手 断臂 断指 用绳穿木棍拉紧夹指:拶(拶指) 刑讯拶指:讯夹 砍去脚:剕(剕刑;剕辟) 跀 刖(刖足) 断足 断胫 断趾 斮胫 鋈足 砍脚或除去膝盖骨:膑(膑脚;膑辟) 髌腓辟 剔除膝盖骨或断足的酷刑:腓 ☚ 施于上体的酷刑 施于身体的酷刑 ☛ 鋈足秦刑罚,即械足,秦时常以此为劳役刑的附加刑。鋈,束足的械具,类似于钛。《云梦秦简·法律答问》:“耐以为鬼薪鋈足”。一说鋈足为刖足。秦时有斩趾的刑罚,是仅次于宫刑的肉刑,为适应统治阶级对大批无偿劳力的需要,逐渐以加械具于足的方法代替损害劳动能力的刖刑或斩趾。韦昭云:“钛,以铁为之,著左趾以代刖也”。当以前说为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