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善
【生卒】:1949.5.6~ 【介绍】: “考试委员”。 台湾桃园县人。1971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法学组毕业,1975年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比较法学硕士,1977年弗吉尼亚大学比较法学博士,系弗吉尼亚大学建校200年中第一位取得法学博士学位的华人学者。 1977年底通过美国华盛顿律师资格考试。1978年底返台。 1980~1982年任台湾政治大学副教授、教授,淡江大学副教授。1982~1983年任辅仁大学副教授,兼任海洋学院海洋研究所教授、空中商业专科学校电视主讲教授、中坜市农会法律顾问等。 1983年、1986年、1989年连续当选3届增额“立法委员”,曾任“立法院”次级问政团体“集思会”副会长。1995~1996年任“行政院二·二八纪念基金会”执行长。 1996年9月任第9届“考试院”考试委员。 2002年6月续任第10届“考试院”考试委员。著作有《商法专论集》、《商事法》。译著有《国际贸易法原理》、《国际间遗产税及继承税之重复课征》、《美国侵权行为法》、《马来西亚刑事诉讼法》等。 喜好旅游、户外活动、听音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