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台赋
辞赋名篇。明代宗臣作。载见《宗子相集》。此赋作于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秋。时宗臣触忤权相严嵩,出贬福建布政使司,途经富春江钓台后所作。赋的首段写在秋霜摇落之时,作者过访严子陵旧居,赞美严子陵品德高尚,志节坚贞。二段引述古代君臣共济的故事,反映出汉光武帝刘秀和同学严子陵之间君臣未得共济的特殊关系:称赞刘秀做了皇帝而“不忘旧欢”,邀请严子陵出仕,又能容忍严子陵拒绝“手诏”的负义举动,成全旧友高蹈归隐的志节。作者对此深进一步追问:严子陵难道没有看见邀聘他的“手诏”吗?对封建时代伴君如伴虎,品德高洁者难得善终的悲剧做了一个清醒的回答:“念盛名奇绩之不可以善终”,从而肯定了严子陵及时隐退的决策。最后作者表示也将归隐山林,流露了政治失意的感伤。此赋吊古伤今,借古言志,写景抒情,意蕴深厚。模仿骚体格式,多用舒放自由的散文化长句,恰当地表达了作者深沉、曲折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