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除公娼制度天津解放初期,由旧社会留下来448家妓院,2000余名妓女,依靠妓院为生的伙友、女佣等2万余人。销除公娼涉及数万人的改造和生活安置,不能简单从事。按照“寓禁于限”的原则,天津市采取“加强管理严格限制,鼓励转业,逐步消灭”的方针,从1950年1月起即实施宣传教育提高觉悟,促其转业措施,至是年底,有1700余名妓女转业或回原籍参加生产劳动,420家妓院关闭。1951年开展了妓女控诉恶霸窑主活动,镇压一批恶霸窑主,为消除公娼制度消除了障碍。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又密切配合,积极为妓女安置就业、拨专款治疗性病,促进了娼妓业的消亡。至1952年底,祸患天津六百多年的公娼制度杜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