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规划分为国家、省、县3级。已确定的首批省级重点监督区有5处:(1)陕西省嘉陵江上游、丹江上游5县、区,主要是铅锌矿、磷灰矿、水泥、大理石矿区。(2)贵州省毕节地区的中小型煤矿、铅锌矿区。(3)湖北省鄂西自治州11县市硫铁矿、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区。(4)湖南省郴州地区、株洲市共17县市,主要监督磷矿、硫铁矿区。(5)江西省赣州地区18县、市,主要监督铁、钨、稀土矿区。共涉及59个县、市,总土地面积4.2万平方公里,监督面积约4000平方公里。 ☚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规划纲要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防护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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